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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员考察获赠金条:钱来的如此容易难怪人人都想当官(2)

    记者赶到尚未搬迁的株洲旗滨玻璃集团生产区采访,周边居民对该企业的污染情况充满怨言。据株洲当地媒体报道,从2010年开始,株洲市对清水塘工业园区进行大规模改造,要求包括旗滨玻璃集团在内的17家污染企业限期搬迁或关闭。

    株洲旗滨的前身是株洲市玻璃厂,在计划经济年代曾是我国南方最大的玻璃制造基地,已有50多年历史。2005年,总部位于福建漳州的旗滨集团与株洲市政府在香港签订合作协议,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原株洲市玻璃厂被旗滨集团兼并。

    湖南省环保厅在给举报者的复函中,确认举报者反映的旗滨玻璃污染问题存在,并提出“确保废水、废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停止使用靠近居民的5、6号储存油罐……不使用重油、焦粉等有污染物的燃料”等多项治理措施。使用污染物燃料、污染源物排放不达标等事实,尽显一斑。

    接近“零地价”拿地1500亩以上,国土局长不知情

    3月22日,醴陵政府网显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旗滨玻璃集团总用地已达1886亩。这个数字,大大超出当初的协议范围。

    记者从醴陵市国土资源局长周旺炎那里了解到,旗滨玻璃项目所用土地到底是什么土地性质、到底经过怎样的程序,作为局长,他全部不知情。

    根据协议,醴陵市县确定土地挂牌价格为工业用地的评估地价每亩20.02万元,并按这个价格出让给旗滨玻璃集团1000亩土地。在企业交纳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政府按照每亩18.02万元的标准以产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奖励给旗滨玻璃集团。

    也就是说,旗滨玻璃集团实际是以每亩2万元的价格拿地,仅此一项醴陵市就“奖励、补偿”给企业超过1.8亿元。接近“零地价”拿地,一度引起公众“不可理解”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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