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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女友回家过年不慎致其怀孕?这和找小姐有什么区别?(2)

    去年春节前,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只好发了份“高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帖子。看到帖子后,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了赚钱,便应聘了。

    在高某家过年期间,两人同居一室,彼此无法控制对方的吸引,很快便越过了“雷池”。几天后,谢某拿到了酬金。高某也继续外出打工,两人各奔东西。几个月后,谢某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只好做了人流手术。但是多次电话联系,高某却表示拒绝承担任何费用。今年春节前,得知高某回家,谢某找到了高某,但对方态度还是如初。

    无奈之下,谢某到徐州鼓楼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2013年2月16日,该中心工作人员解到相关情况后,当即予以受理,告知男方高某对方怀孕并且人工流产是彼此的共同行为所造成,如让谢某独担后果,显然很不公平,即高某难辞其咎。最终当场达成协议:高某应承担一半以上3000元的赔偿责任。

    近些年来,每逢年关,对于在外工作的光棍一族们来说,回家团聚真是喜忧参半,喜则可与亲人团聚,忧则家人们发出的“催婚令”,实在让他们感觉“亚历山大”。于是乎,社会上便出现了单身一族们迫于种种原因开始寻租女友或男友回家过年的现象,也滋生了一些诸如淘宝网上出租男友、女友回家过年的“新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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