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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事件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曾经轰动一时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事件如今终于有了结果,据最新消息了解到,王振华猥亵儿童罪名成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然而王振华对于这个判决表示不服并且继续上诉,还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哪来的底气?

    猥亵女童
    猥亵女童

    曾经震惊业内的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性侵9岁女童的案件终于迎来最新的审判,王振华被判处五年,然而他不服还要上诉,但是王振华的所作所为,即便是判刑5年都让人觉得轻了。

    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进行一审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翌日,王振华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百度认证个人账号上发出“千字声明”,称王振华已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陈有西律师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对此回应称:“王振华当然有错,他嫖娼的‘主观故意性’是有的,但他16周岁以下的少女绝对不碰,这是他的底线。”陈有西表示,王振华喜欢找年轻漂亮女性嫖宿是他的错,对他进行治安处罚当然是应该的,不能说他没有问题。

    针对网传“王振华律师收了1200万律师费”的问题,陈有西对《中国慈善家》表示:“我不作任何回应,没兴趣也没有时间,现在关注点是案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