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唐慧女儿11岁幼女三月内被逼卖淫100余次 谁之过

    唐慧女儿乐乐(化名)就是06年“11岁幼女被逼卖淫”事件的女孩,唐慧女儿被诱骗、强奸并卖入“妓院”。唐慧女儿三个月内被逼卖淫100余次,在唐慧以死相逼下当地警方才肯为唐慧女儿立案,唐慧女儿11岁被逼卖淫,母亲只身讲其救出,11岁少女被逼卖淫案谁之过。

    唐慧女儿寻人启事
    唐慧女儿寻人启事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事件,唐慧女儿乐乐(化名)在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余次。唐慧认为,在该案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有公安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她强烈要求法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相应赔偿。

    2006年10月,唐慧女儿乐乐被诱骗、强奸并卖入“妓院”。在随后的三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得知11岁幼女被逼卖淫,受害人母亲只身将女儿救出,却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遭遇当地警方“无人受理”的不作为对待———直到唐慧“以死相逼”,警方才正式立案。司法程序走得并不顺畅,湖南省高院曾在2008年8月、2009年10月两次撤销本案原判,发回重审,永州市中院先后作出的三份判决,对一干被告的刑责随着两次撤销原判而逐渐加重。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秦星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2]在终审之后,唐慧仍不满判决,她要求200万的赔偿和全部7名犯人判处死刑。为此她进行了上访,并且还在法院办公室滞留和做出一些过激行为。不过,同年8月,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的乐乐母亲唐慧被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名义送进劳教所。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