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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与妙龄少妇合伙组织卖淫 床铺费5元介绍费10元

    股城网讯:一个7旬老人,到了这个年纪应该享乐天年,可是却涉嫌组织卖淫被刑拘,的确令人心痛。7旬老人刘某丧妻多年,其后认识30多岁的卖淫女田某,两人很快确定为情人关系。最后,两人商量,决定组织卖淫赚钱。刘某负责联系与提供床位,田某与其他卖淫女负责接客,卖淫一次受5元床铺费以及10元介绍费。

    7旬老人与情人合伙卖淫
    7旬老人与情人合伙卖淫

    股城网综合报道:刘某,已是7旬老人,丧妻多年,一直单身。退休后,刘某生活愈发单调乏味。今年年初,刘某于一次嫖妓中,人世了一名30多岁的卖淫女田某,两人很快开始来往,确定为情人关系。此后,刘某与田某一直保持着性伴侣关系。

    一天,田某找刘某商量,决定联手利用卖淫女组织卖淫赚钱。开始的时候,刘某并不怎么同意,但是经过田某几度劝道,刘某受到利益驱使,随即同意联手组织卖淫。

    今年4月至5月期间,刘某将情人田某联系上的卖淫妇女余某某等人收留在自己家中进行卖淫活动。期间,刘某先后介绍了潘某某、兰某某到他住处分别对田某、余某二人嫖娼;用三轮车带余某某到爱民机械厂东区熊某某家并介绍给熊某某嫖娼二次。

    因为田某是刘某情妇,刘某对田某不收费,而余某某等人在他处卖淫则一次收五元“床铺费”,带出至别处卖淫一次收十元“介绍费”。但是,不久之后,田某与刘某组织卖淫的行为被警方发现,警方及时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应以容留、介绍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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