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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售裸条视频被拘 获利数万元(2)

    现场:妻子提供丈夫违法犯罪证据

    2016年12月30日清晨6点,来自市局和石景山分局等多个部门的民警集结,抓捕行动于6点20分正式启动,民警们兵分三路,一队负责抓捕陈某,另外两队走访、核实陈某买家的情况。6点50分,第一路民警抵达沙河镇线材厂宿舍,通过前期侦查和蹲守,民警已掌握陈某租住在该宿舍一居民楼顶层。来到陈某家门口,还未敲门,赶上陈某的父母出门上班。在出示证件并确认身份后,民警进入房内,此时,陈某正在卧室睡觉。

    今年31岁的陈某来京务工多年,在一家淘宝旗舰店任售后人员。目前与妻儿、父母同住。

    记者看到,陈某居住的房屋装修简陋,客厅被隔出一间卧室供老人居住,陈某母亲称,房屋原由陈某独自居住,儿媳和外孙女刚从老家来京不久,为了照顾孩子,老两口也从黑龙江来到北京,一边打工一边照顾儿子一家。陈某穿好衣服后被带至另一间卧室,接受民警询问。

    “没听说,不知道,不用QQ,没有微信。”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一问三不知,否认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另一房间内,在民警释明来意后,陈某的妻子已供出丈夫网售淫秽视频、照片并牟利的犯罪事实。陈某的妻子称,陈某利用一闲置的联网手机,在深夜联系买家并通过邮件发送网盘地址或相关链接。“他半夜不睡觉就弄这个,一个十块八块的,我都告诉过他,孩子太小让他别干这个了。”陈某的妻子说,其对陈某出售“裸条”行为并不支持,还曾多次劝说。

    8点半左右,民警对陈某依法传唤,并到陈某的工作地取证。在马甸桥附近的北环中心,陈某指认自己的工位后,民警对其电脑中的记录进行查看。在其私人QQ中民警发现一段陈某与买家的聊天记录。对话框中,陈某告知对方已将视频发至邮箱,对方表示还想要,陈某说新视频还未出来。

    对此,陈某以“对方管我要东西,我没有”为由否认传播淫秽视频、照片。

    陈某单位负责人表示,平时陈某不爱说话,售后工作也没有异常情况,每月的底薪加提成,陈某差不多可以拿五六千元。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无权查看员工的私人QQ,对陈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并不清楚,如陈某违法犯罪,将无法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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