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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选择安置房有哪些风险

    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都有两种补偿方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调换。因为房屋具有保值增值的特点,所以很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但由于安置房多是期房,所以实践中有些被拆迁人就吃亏了。下面就来说一下拆迁选择安置房有哪些风险。

    1、延迟交房。一般来说,安置房在3年内都应当交付被拆迁人,但有些被拆迁人却迟迟拿不到房屋,小编遇到过五六年没拿到的,也遇到过将近十年还没拿到的。虽然我们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是要尽量地降低风险,所以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就要注意了!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房屋的面积、坐落、交房时间以及不能按时交房的违约责任。这些条款的约定不能阻止延迟交房的发生,但是却可以在延迟交房发生时保护自身的最大合法权益。

    2、安置房不能办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依据法定征收程序征收的房屋,征收部门承诺的安置房一般不会发生不能办证的情况。但是有些地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征收,房屋拆掉后施工时办理不了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所以被征收人在面对非政府出面的征收时就要异常小心,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对此进行约定,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安置房质量差。在一般的商品房买卖中也可能存在房屋不符合约定质量的问题,同样安置房也可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对房屋的结构、材料、交房标准以及交房不符合标准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另外,在对方交付房屋时要审慎检查,是否获得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如果自己十载不放心可以请专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对于鉴定不合格的房屋拒绝接受不了房屋,积极与征收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要起诉。

    相对于一般的商品房来说,购买安置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本人是不建议购房者购买安置房的,虽然安置房的价格是比较便宜,但是如果谁也不能保证未来的政策对于安置房会有什么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