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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比刑法更恐怖的劳教制度何时才废止(3)

    劳教人员家属送的钱由所里统一管理,每个劳教人员有一个户头,凭卡支取购买零食日用品。劳教所里开有小卖部,价格奇贵,一块劣质肥皂卖到5块钱,一个鸡蛋两块钱。近来在司法部一再严令下,在大楼底层开办了明码标价的平价商店,但据劳教人员说是摆货应付检查,真正卖货是在另外的小卖部,仍旧是价格奇贵。一位业内人士对此的解释是,“这好比飞机场,顾客是特定的,东西的价格总要贵一些”。由于劳动量大,油水薄,明知价格贵,不少劳教人员也不得不购买补充营养,家中无人送钱的就只能硬熬了。

    亲情餐也是高消费的一种。劳教条例规定,家人探望可以在食堂与劳教人员一同吃饭。相比起正规的接见,这种方式限制较少,因此家属和律师会见往往采取此种做法。但亲情餐的价格,却量少质次价高。贾凤芹回忆,每次丈夫和女儿探望她,点两三个菜就要花100多元。

    看病是劳教人员的大宗支出。按照国务院规定,劳教人员的医药费由劳教院全部负担,但实际上,马三家劳教所里都是学员自己付费。陆秀娟保留的卫生所和劳教院医院药费单据显示,从100元一次的B超到2元钱的西药费,都要当场支付,还要收取10元一次的注射费等。此外,还有一张2008年11月26日由管教队长陈秋梅草拟、陆秀娟签字的“一大队三分队陆秀娟欠药费”的欠条。在陆秀娟的劳教日记中,只有一次她从值班的一位周队长处得到了几片祛痛片。

    卫生所和劳教院附属医院的设施简陋,碰到需要动手术或转院治疗的严重病情,劳教人员的负担更为沉重。马三家劳教院原副院长彭代铭介绍,遇到劳教人员重病,一般是办个院外就医,自己回家治了事。这对于劳教人员已是一种幸运。李平入院之前是三级肢残人,患有风湿性关节炎,需要终身服药维持。由于在劳教所里没有条件就医,阻断了治疗,解教时她的残疾程度变成了二级,无法伸直肩背走路。刘玉玲2013年1月从劳教所带出的求救信中,提及了一个患有子宫肌瘤的劳教人员陈丽,肌瘤直径由入院时的4厘米增长到10厘米,仍旧未能院外就医。

    劳教条例规定孕妇不得劳教。刘玉玲自2012年8月进所之后,一直反映自己怀有身孕,腹部增大。在家人接见时拍的照片上,解开裤带的刘玉玲大腹便便。刘玉玲三次到马三家劳教院医院接受B超检查,皆被诊断为未怀孕。但刘玉玲自述婴儿胎动明显,日益接近预产期,强烈要求转院检查,却一直未得允许,至今仍在劳教院羁押,上车间劳动和起居都要两个同伴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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