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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发朋友圈被扣薪资 医院:非强制系奖金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省邢台市第四医院职工反映,医院要求全院职工在6月底前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并在5月23号起,每天都要按时按量发布与医院推广相关的朋友圈内容。由于未按规定完成任务,这名职工工资被扣。那么转发朋友圈为什么成了硬性任务?添加微信好友数量为何会和工资挂钩?

    未发朋友圈被扣薪资
    未发朋友圈被扣薪资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邢台市第四医院职工王先生(化名)称,今年5月23日,该院发出通知要求医院职工“即日起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350人,在6月底前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除此之外,员工每天还要在下班时间,按照一定数量原创和转发相关的推广内容。由于他未按规定执行,工资被扣。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QQ群聊天记录显示,在一个名为“医务科”的QQ群内,发布了一份名为《初期微转型全员执行标准》的文件,其中包括“时间标准”、“执行标准”和“处罚标准”。文件落款为微营销项目组和自律办。

    在“执行标准”中要求,员工需关注邢台市第四医院为账号主体的5个公众号,每天转发公号内容并发布至少2条原创朋友圈,其中要求每日发布一条和医院有关的朋友圈,内容包括医院设备、医院疗法、病例、医患关系、员工风采、医院环境等。

    而“处罚标准”中则提到,“如发现上班及值班期间做与微信相关事宜者,给予本人处罚5分;未按照标准完成每周加好友工作的员工,给予本人处罚2.5分。”而在随后该院发布的修订版的《微营销全员执行标准》中,对处罚标准进行了更新,称“在6月30日好友未达到4700双向好友的老员工,给予本人处罚75分”。

    据王先生此前向媒体介绍,《标准》中的“1分”相当于20元钱。而自己就因达不到《标准》的要求而被罚钱。王先生称,发现自己工资被扣后,先后与财务、院领导进行沟通,财务工作人员告诉他,扣款为微信罚款。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邢台市第四医院,行政院长李晶娟称,对于此前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工资被扣”的情况并不存在。

    李院长说:“不是工资,它是另外的,是自愿的,职工要是不做这个微信就没有这个钱。上班的工资就是基本工资或者是工资加奖金,这是上班的,上边也写着,做这个微信不许利用上班时间,可以做可以不做,不要求必须做。”

    据了解,邢台第四医院此前为一所公立医院,2008年因亏损引入社会资金变为股份制非盈利医院,目前全院共有200多名职工,李晶娟表示当初医院决定推行这一制度初衷是为了让职工传播正能量。她说:“在年初的时候就发现互相传的什么卖橘子的、卖衣服的,卖什么的都有,后来我们领导就说这样不行,我们也传播一些医学常识,这样鼓励大家,我们都是做医院的,传播一下这样正能量的东西。”

    李晶娟表示,为了鼓励职工多转发医院公号内容并原创朋友圈,会视对于职工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每个月,要是做,就做正能量的,我们有检查看,确实是每天发的是正能量的东西,然后就工资以外给奖励,一个月大概1千块钱,不好好做就不给这个钱。”

    而对于此前王先生所反应的强制职工为医院做宣传营销一事,李晶娟坚持认为,这种方式不是推广。比如来这看病或者拉患者来这,没有。就是讲比如心血管病是什么样的,冬天到了大家应该注意些什么,都是常识的一些叫大家应知应会的(内容)。

    李晶娟称,目前医院已经不再执行此前发布的《微营销全员执行标准》。她表示,那两个月做的,后来就不做了,把这个风压住以后,做就这样做,然后给钱,给硬性的要求,必须发正能量的东西,慢慢有两个月就把这个大家的慢慢转换了,这个风气就转换到正能量上了,这样就不非要求去做了,有愿意做的还可以,他要是还是愿意发,医院还是鼓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