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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杀人被判死刑后大哭 因民事纠纷杀死3人

    当法院宣判犯人死刑时,总会有一些犯人因此奔溃,失声痛哭。而近日,就有一位嫌疑犯因杀人被判死刑后大哭,那么这位嫌疑犯是谁呢?据了解,安徽省界首市东城街道尚庄新村在2016年2月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王林因民事纠纷而持刀杀死三人并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据悉,命案中的三名死者分别为牛军、他的岳母田娟、附近的居民汪全,而身负重伤的是牛军的妻子尚丽丽。犯罪嫌疑人王林与牛军则是是亲戚关系,为他打工。那么王林为什么要杀人呢?据悉,2015年10月底,王强施工时不慎从钢构房摔下,在医院治疗、康复一段时间后,回到家中休养。双方便是因为治疗和赔偿等问题而产生纠纷的。

    被判死刑后大哭
    被判死刑后大哭

    到了2016年2月23日,王林因为上述纠纷,在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一把长约30厘米的木柄尖刀,随后返回牛家。他先后捅刺牛军、汪全颈部等要害部位,并多次捅刺拨打急救电话的尚丽丽和田娟,致使牛军、汪全、田娟当场死亡,尚丽丽构成重伤二级,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王林被市公安局逮捕后,2016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2017年法院公开宣判王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王林被判死刑后大哭。但是哭有什么用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双方有纠纷就应该去寻求法律的帮助,而不是去伤害他人的性命。如果当时王林能理智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