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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女被迫卖淫案 受害者母亲遭劳动教养1年6个月(2)

    永州市公安局同时表示,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第一条、《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1年6个月。

    但甘元春认为,合理投诉最后上升至劳教处理,背后则有其它考量:由于案件目前正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其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秦星哥哥秦爱群,原系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是处理这种敏感局面的“内行”。甘元春表示,其已同另一代理律师胡益华前往永州,准备就公安局的劳教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昨晚10时30分,其通过短信告知南都记者,已获得家属对行政复议的授权。

    对于以“劳教”处理唐慧是否妥当,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新浪微博名人“御史在途”)昨日则通过微博表态,其个人反对这种处理方式,也曾私下跟永州、零陵有关领导表明观点和立场,鉴于受到质疑的首犯系公安局领导亲属,且公安局为其出示过“立功证明”,永州市公安局须进行专题回应。

    警方回应发出后又删除

    “幼女”———昨日上午11时13分,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账号,发布了这么一条只有两个字的微博。由于没有前后文令人摸不着头脑,文字背后的敏感性,迅速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在不到一小时内,该条微博被转发接近4000次。“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吧?”网友们纷纷揣测。

    这条因操作失误发出的微博,显然与“永州11岁幼女被强迫卖淫案”以及被劳教的唐慧有关。就在两小时前,永州市公安局刚刚通过同一平台,连续发布了12条“就唐慧被执行劳动教养回复网民”的长微博。

    然而到了昨日下午,这12条代表永州市公安局的官方答复,与11时13分发出的这条微博一起统统在永州市公安局的官方账号上消失了。昨日16时许,永州公安局发布了3条有关“全省双十佳”评选的内容,而面对网友的“删帖”质疑,官方并未就此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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