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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孩偷糖遭捆绑示众 谁给你捆绑孩子的权力?

    女孩偷糖遭捆绑示众,11岁的女孩当街被绑挂牌示众,偷糖就让女孩承受如此的屈辱?女孩偷糖遭捆绑示众,孩子有错,但就可以这样践踏孩子的自尊?

    女孩偷糖遭捆绑示众
    女孩偷糖遭捆绑示众

    2011年12月4日,12岁女孩小兰(化名)在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一家超市内,偷偷挑选了两个发夹和三颗糖放进口袋走出超市。随后,未付款的小兰被超市员工抓住并被剥下外衣,挂上“小偷”的牌子捆绑在电线杆上示众。

    小兰家人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小兰的权利,将超市告上法庭。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3月19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在19日的调解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在道歉方式和道歉信内容上存在争议。原告要求被告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但被告不同意在超市门口张贴道歉声明。此外,原告亦不同意被告当庭书写的道歉信内容,故调解失败。

    由于此前双方调解不成功,北海市中级法院2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被侵权女孩医疗费用3649.18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

    还是个孩子,只偷了一点不值钱的东西,批评教育一下就是了,这样做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仅仅是这点赔偿,是不能补偿对孩子未来的负面影响的!请所谓的“大人“在行使你们的“权利“时考虑下后果!

    偷东西的行为固然不对,但是对于孩子更多的应该是教导。而不是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法,孩子是惩戒了。但是对于孩子心理造成的创伤却是无法弥补的……况且你这种做法会有得到多少人的认可呢。国人教育的方式有待提高啊!

    任何人都无权侵害,损害他人权利,法律是公平的啊!这样只会让女孩的心受到伤害,应该是好好的教育,而不是这样捆绑示众,这样示众的后果有没有替女孩想想,中国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自私。

    谁在小时候没犯过错呢?一个善良的教导可能会指引她一生。一个过分的举措也许会毁了她一辈子啊。

    未成年人偷东西,最关键是让他明白不能再做坏事。就算是孩子犯法,也不能公开姓名图像。超市不管怎样也没有权力把孩子捆绑示众,这对孩子的自尊和心灵是多大的伤害。她该如何面对同学朋友,况且她是不懂又不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