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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顺路搭载女同事 途中不慎撞树致其截瘫反被索赔308万

    很多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上班途中看到同事,于是顺路搭载对方,但是如果因此发生意外并且造成对方受伤,自己需要承担责任吗?新疆伊犁霍城县就发生这样的事情,男子顺路搭载女同事,途中不慎撞树致其截瘫!反被索赔308万元……

    法院判案
    法院判案

    男子王某是新疆伊犁霍城县一所学校的老师,其家住在伊宁,从学校到家里有60多公里的路程。巧合的是,同事董某也住在伊宁,其请求王某顺路搭她上下班,王某同意了董某的请求。

    考虑到两人是同事关系,王某没有收钱的意思,但是时间久了,董某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每次坐车后,都会转给王某一些油费。

    案发当天,天气不好,王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向路边一棵大树。这次车祸事件导致董某颈6椎体骨折伴截瘫,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在这之后,董某家人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8万。董某受伤后获得工伤赔偿金和各项捐款共75万元。最终,法院做出判决,要求王某赔偿172.69万元。法院理由是,王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应对董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从之前两次王某向董某收取车费的转账记录可以看出,董某并非无偿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