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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线抢注哪吒商标 光线传媒做法合法吗?

    前一段时间,有一部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很受欢迎,哪吒形象瞬间火爆全国。在火爆的市场行情之下,光线抢注哪吒商标,虽然光线传媒是自我保护,那光线传媒做法合法吗?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8月9日开始,光线传媒一口气提交1818个商标注册申请,几乎全部是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等。9月4日,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业界质疑光线传媒此举或涉嫌违反《商标法》大量囤积商标。

    不过,这一举动还是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业内担心,光线传媒疯狂注册商标,到底是为了对出品的电影作品进行版权保护,还是违反相关法规进行恶意囤积商标。更有网友调侃:传统神话人物竟然成了你家的了?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囤积商标,一般是指恶意的,即没有合理理由大量注册商标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买卖商标。光线作为《哪吒》出品方,有正当理由注册商标,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恶意。

    哪吒是中国神话传统中的经典形象,电影制作方将其再创作有著作权,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不过网友们表示,以后提到哪吒形象,那都是光线传媒家的了。也有网友表示,这是光线传媒防止版权被盗的正常反应,无需过分苛责。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