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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觉中国被判侵权 法院判决视觉中国赔偿原告21万

    视觉中国以“维护”版权闻名,一张黑洞照片里引发众人抗议,在此之后因私自售卖明星秦子越照片被起诉了。不少网友表示,视觉中国“维权双标”,自己不让他人侵权,却没有以此约束自己。结果显然易见,视觉中国被判侵权了。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

    如果大家对视觉中国被判侵权一事充满疑惑,不妨来看看法院判决视觉中国赔偿原告21万始末吧,看看视觉中国被判侵权的原因是什么。

    据了解,汉华易美是视觉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未经秦子越同意擅自将标识“秦子越”的数百张照片放置其网站进行使用并公开售卖。秦子越发现后认为,汉华易美与视觉中国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侵权,将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二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共计50万元。

    被告视觉中国辩称,视觉中国不是涉案图片的实际使用者,也不是登载涉案图片的平台,客观上不存在任何被控侵权行为,也不存在雇佣、教唆、帮助发布或转发等形式的共同侵权行为,视觉中国与本案无关,不是适格的被告。

    被告汉华易美辩称,汉华易美对秦子越肖像的使用,系在网站上进行涉案图片著作权展示和授权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展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秦子越肖像,汉华易美被诉行为不构成对秦子越肖像权的侵犯;汉华易美进行图片著作权授权时亦明确授权图片的使用仅限以新闻报道为目的,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涉案图片客观上没有作为肖像权授权的价值,艺人无法直接将涉案图片授权给品牌方获取收益,故其展示涉案图片行为不会给秦子越带来实际的损失。

    但是法院认为,汉华易美将秦子越的肖像用于商业售卖,是侵犯了肖像权,理应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现汉华易美已经删除了涉案页面及链接,故法院判决被告汉华易美在《人民法院报》上登载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理支出、精神抚慰金共计21.18万元。

    虽说是汉华易美赔偿21万,但是天眼查信息显示,汉华易美由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是视觉中国的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所以说,这21万元也算是视觉中国赔偿的了,希望尊重版权视觉中国不忘“初心”,在维护自己版权的同时也该尊重他人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