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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养老国家政策来了 商业养老保险真的能够养老吗?

    股城网注:商业养老国家政策来了。日前,国务院发布通知,提出商业险要成为个人养老主要承担者。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存在三个短板、三个不足。

    商业养老国家政策来了
    商业养老国家政策来了

    还有三年时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到2020年,商业养老保险要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同时扮演五种角色,保险业准备好了吗?

    三个短板、三个不足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

    从当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来看,答案显见,尚未准备好。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与行业自身相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保持了较快的速度。但与发达国家横向相比,则较为滞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50%,而我国2016年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25%,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约1.9万亿元,有效保单6140万件,有效承保6532万人次。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滞后,既有内因,也有外因。

    谈及内因,袁序成指出了“三个短板”:一是技术短板。精算技术是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核心技术。商业养老保险存续期长达数十年,涵盖投保人整个生命周期,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既要考虑长寿风险,又要考虑汇率、利率、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因素。因此,精算技术的优劣决定了产品设计是否合理、风险管控是否有效。二是人才短板。商业养老保险专业性强,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当前,行业整体人才储备不足,精算、投资、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都比较缺乏。三是制度短板。在监管政策方面,针对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长期风险管控等法规制度仍有待健全和完善;在管理制度方面,保险公司产品开发、风险管控等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

    从外因来看,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亦存在“三个不足”。“一是商业保险意识还不够强。大多数老百姓把保险作为一种消费品,认为养老还很遥远,缺少主动投保并管理养老风险的意识。二是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强。从国际经验看,税收优惠是撬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最有效途径,但目前我国相关政策尚未落地。三是购买力还不够强。虽然我国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元,但低收入人口还占有一定比例。”袁序成对记者表示。

    “又矮又瘦”商业养老保险必须“强身健体”

    对于商业养老保险这根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评价为:“不仅矮,而且瘦。”但我国正在经历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老龄化过程,这根“又矮又瘦”的支柱必须“强身健体”,担起重任。

    关于如何“强身健体”,《意见》给出了明确的“健身计划”。

    从自身来看,保险业要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保障水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坚持专注主业,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养老保障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具体而言,可在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着重加强“练习”。

    从外部来看,为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意见》更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拉来当“陪练”。

    比如,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部署,加强沟通配合,创新体制机制,积极研究解决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可根据《意见》精神,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又如,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落实好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这都说明,国家对商业养老保险寄予厚望。

    节税额度 税延型养老险成败之关键

    除了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完善地方保障支持政策,《意见》提出,对商业养老保险要加强投资和财税等政策支持。其中,“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备受关注,原因之一是十年酝酿终要落地,原因之二是距离试点仅剩5个月时间。

    国泰君安分析师刘欣琦表示,短期看,税延型养老险试点对寿险业保费增长的促进作用有限。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口约3000万人,假设该险种保额为8400元,纳税人参与度为50%,那么,新增保费规模为1260亿元,也仅占2016年人身险公司规模保费的3.65%。而政策前期只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因此,短期对行业影响较小。但从中长期来看,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将扩张,为行业发展提供刚性支撑。

    事实上,对于税延型养老险试点的消息,行业普遍的态度是欢欣鼓舞、小心谨慎。东方证券研报认为,税延型养老险可能对地税收入形成冲击,因此,呼唤多年,却迟迟未能推出。如果最终落地时免税额度充足,有望一举改变我国过于依赖“第一支柱”社会统筹养老的现状。税延型养老险主要功能在于节税、核心在于额度,因此,这一制度能否成功,受制于节税额度。

    对于税延型养老险试点,保险业早已准备好。

    “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型养老险试点的准备工作。”黄洪说,在监管规制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在示范条款方面,有了一个初步的示范条款;在信息技术保障方面,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了税延型养老险试点的信息系统。

    对于业内关注的产品设计问题,黄洪表示,要坚持“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产品要透明、可选择,老百姓投保缴费、产品收益、保险公司收费等信息可随时查询,防止销售误导。

    专家解读

    刘广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其意义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高度。该意见的出台,首次将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其实这一点,在中央之前下发的若干文件均有所体现。第二是强度。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说明在国家养老体系整体布局中,其地位明显增强。第三是深度。该意见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新定位、新目标、新重点、新要求、新政策,是新时期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

    田辉:

    国家之所以高度重视商业养老保险,有以下三个原因。首先,近几年来,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且这种重要性被广泛认知。其次,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均是未来保险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这是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我国建立更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前发展的短板所在。最后,目前包括保险业在内金融监管处于“强化”的阶段,但加强风险管控,绝不意味着金融保险业的“发展”问题被置之脑后了,在规范、约束一些议题的同时,还需要推动、落实一些议题,既有破也要有立才是改革的全面内涵。

    卓尚进:

    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保障水平。改革创新是解决养老大课题的一把“金钥匙”,要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养老保障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二是坚持政策引导,强化市场机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给予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必要的政策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三是坚持完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协同监管,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李长安:

    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老百姓“养命钱”的组成部分,必须将风险控制放到第一位。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也强调,要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只有如此,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才能得到快速健康发展,整个养老保险体系才能更加稳固。(综合自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