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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全国漫游有望施行 1.3亿人可免去来回奔波

    股城网注:公积金全国漫游下个月有望实行。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公积金异地转移平台建设,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不过,距离7月1日已经不足一个月,各地能否按期实现上述政策目标,仍存在一定难度和变数。

    公积金全国漫游下个月有望实行
    公积金全国漫游下个月有望实行

    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这一举措的受益群体将超过1.3亿人。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按照住建部原先的设想,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截至记者发稿,距离7月1日已经不足一个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各地能否按期实现上述政策目标,仍存在一定难度和变数。

    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个人住房长期储蓄资金,与养老、医疗等社保公共账户管理方式不同,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悉数进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专项用于住房,是每个人拥有的实实在在的“私房钱”。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平台。开通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管好我的私房钱》作者之一、著名住房公积金政策专家丛诚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作人员的流动会进一步加剧,应该尽快推出全国的公积金统一账号,形成全国可转移的平台,这项工作对于技术的要求并不复杂。

    异地转移业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以深圳为例,第一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至深圳,即职工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账户,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深圳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填写申请表格即可办理。

    第二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深圳转出至异地,即职工与深圳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已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在深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到外地新账户,职工只需在外地申请,深圳公积金中心全程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对于超过1.3亿的缴存职工而言,这一平台上线后,转移住房公积金可免去来回奔波,并减少了一些约束条件。

    今年以来,住建部加快了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对外发布的频率,4月13日和14日分别发布了2017年1月和2月份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随后的5月11日和27日又发布了3月份和4月份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5月底,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8.25万个、实缴职工13064.5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9万个、671.19万人,均保持了连年增长。

    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6562.88亿元,比2015年增长13.84%。到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6091.76亿元,缴存余额45627.85亿元,分别比2015年末增长18.55%和12.18%。

    近5年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均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除了缴存职工人数持续增加的因素外,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也是重要原因。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均缴存额1.27万元,同比增7.99%。

    因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各省级区域之间的缴存情况也差别较大。一般而言,经济越发达,缴存总额就会越大些。

    截至2016年,广东缴存总额10935.83亿元,排名第一,约占全国总额的十分之一。北京缴存总额9404.68亿元,排名第二,随后为江苏8450.73亿元、上海7115.14亿元、浙江6800.24亿元和山东5815.74亿元,2016年,这六个省份的缴存总额分别超过5000亿元。

    因利率较商业贷款低,不少居民购买住房倾向于采用公积金贷款,但以前多局限在只能在缴存地进行购房贷款。也就是说,如果一人只在北京缴存过公积金,那么在外地城市购房可能就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

    按照官方定义,异地贷款指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用本市资金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2015年9月份,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住建部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发放异地贷款14.74万笔、512亿元;2016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1003.39亿元,余额810.77亿元。

    从此可以看出,2016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经开始增多,当年发放贷款总额已经超过此前数年的总量。

    不过,仍有不少民众反应,公积金异地使用“盖章太多”,“比较折腾”。

    对此,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解释称,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一个是异地贷款涉及两地之间的关系问题。另外在手续上也确实有问题,大家都反映时间比较长,“我们正在想办法如何来调节公积金贷款这种行为,相信这个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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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已启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

    职工今后在东莞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用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下称“归集银行”)提出申请,归集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入申请、审核受理、信息传递等转入申请业务。

    记者了解到,缴存职工如果是本人办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如果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则需提供以下材料:《东莞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人一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归集银行柜台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是否符合转入条件(包括职工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表格信息填写无误)。符合转入条件的,予以受理,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市外转入申请办理,并打印业务办理回执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不符合转入条件,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归集银行受理转入申请后,负责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至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通过后,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信息与资金转出业务,归集银行将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业务。一般情况下,缴存职工从申请到办结转入业务,可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转出:5个工作日完成资金转出

    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东莞市,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东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而申请所需材料要根据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

    归集银行通过平台收到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当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受理、信息与资金转出等业务。

    在审核受理上,归集银行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职工在东莞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职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职工在东莞市无未办结的提取业务和归集业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依法冻结;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属于骗提骗贷限制转出。审核通过的,归集银行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

    在信息与资金转出方面,归集银行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平台,传递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

    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将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向归集银行了解情况,归集银行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然后,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至归集银行。

    知多D

    《细则》适用于使用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职工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未使用平台的,职工须等到转出地中心同步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外市转入业务。

    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了解到,该中心已于日前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业务,且该中心还发布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细则》(下称《细则》),全市转出、外市转入相关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则同步更新,今后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无需再带转移或接收证明。(来源东莞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