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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频开巨额罚单 处罚力度和数量不断增加

    股城网注:证监会频开巨额罚单,不仅处罚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量罚尺度也在不断加大。据介绍,由于市场操纵手法花样翻新,监管者“打怪兽”的技能也需要不断升级。

    证监会频开巨额罚单
    证监会频开巨额罚单

    近日,证监会频频开出巨额罚单,处罚市场操纵行为,显示出监管层对严重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那么,资本市场操纵手段有哪些新特点,证监会在监管执法中有哪些新变化,又面临哪些新挑战?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处罚力度和数量不断增加

    近日,因操纵“铁岭新城”“中兴商业”股票,朱康军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约2.678亿元,并处以约2.678亿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在操纵“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两只股票过程中,朱康军先后控制40多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两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分别获利约1.797亿元和8802万元。

    3月30日,证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1亿元罚款。总计超过34亿元的巨额罚单,在A股历史上很是罕见。

    此外,今年证监会还公布了另外两宗较为典型的操纵市场案件,即唐汉博等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和唐汉博等操纵“同花顺”等股票案,两案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证监会执法人员介绍,证监会2013年作出3份处罚决定,2014年是8份,2015年是17份,2016年是23份,而今年仅前4个月,就已经达到11份。不仅处罚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量罚尺度也在不断加大。在有违法所得的案件中,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证监会采取了“没一罚一”到“没一罚五”的量罚尺度。

    市场操纵手法花样翻新

    据介绍,以前,国内市场操纵行为从“建仓—拉升股价—出货”的操纵,到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交易操纵、尾市交易操纵,再到近几年来的虚假申报型操纵、信息型操纵、跨市场型操纵、技术优势型操纵逐步出现,操纵手段大有“推陈出新”之势,旧的操纵模式在不断消亡,新的操纵模式在不断进化。

    证监会执法人员介绍,近年查处的操纵案件,既有公司操纵,也有个人操纵;既有单独操纵,也有合谋操纵,如涂忠华等操纵“九鼎新材”“新海股份”案;既有股票操纵,也有债券操纵;既有做多获利型操纵,也有做空获利型操纵;既有使用自有实名账户操纵,也有使用借用的或管理的账户操纵,如骄龙资产管理公司控制“骄龙1号资产管理计划”等账户操纵“广汽集团”案。

    尤为引起监管部门重视的是,2015年以来除传统长线操纵外,具有新型短线操纵特点的案件占比越来越大。在马信琪操纵“暴风科技”案中,“切片式”超短线操纵的最短时间仅为30秒。

    操纵市场会扭曲市场价量关系,误导和欺骗其他投资者,破坏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损害投资者信心,历来是资本市场稽查执法的重点。然而,由于操纵手段的变化,监管者“打怪兽”的技能也需要不断升级。

    升级市场监管应对新挑战

    “市场操纵手法在不断变化、不断升级,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是老师,我们是学生,监管者要一直保持学习的状态,不停奔跑,才能对变化多端的操纵行为形成遏制。”执法人员说。虽然这几年执法力度在加大,但从监管者的角度,面对市场操纵这一全世界难题,也有不少难处。

    据介绍,市场操纵者大多是有知识、有能力、懂法律、善博弈、有资源的专业人士,具有一定的反调查能力和规避法律技巧,在实施操纵前会做一些预防调查的工作。现在证券交易都是电子化的,新的交易方式不断涌现,尤其是程序化交易应用越来越普遍,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不少挑战。

    “通过人工下单能完成的操纵行为,电脑都能实现,而且电脑没有人的生理约束,速度更快,全天无休。”执法人员介绍,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破获的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就是通过程序化交易软件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抢占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机会,并利用保证金杠杆交易规则,以较小的资金投入反复开仓、平仓,使盈利在短期内快速放大的典型案件。

    随着市场不断发展,传统的长期坐庄操纵越来越难以达到盈利目的,通过“短频快”的操纵来实现盈利成为一种趋势,证监会目前处罚的这类操纵案件最短的片段甚至只有几秒钟,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但另一方面,短线操纵也正是因为其短而快,与一般的市场投机和套利行为关系模糊,如何划定操纵行为尤其是短线操纵和合法交易行为的界限,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一道难题。此外,账户控制关系的确定、跨境操纵证据的调取,共同操纵中合谋的认定、行为与价量变化间的因果关系等,也都是监管执法中的难点。

    面对新问题、新形势,证监会积极应对,从基本法理、立法背景、处罚原则等角度论证、分析,形成了统一的执法认定标准,并得到司法机关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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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月行政处罚多达45份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与往年相比,证监会近期的行政监管有更加严厉的倾向,雷厉风行。

    以“忽悠式重组”鞍重股份受处罚案为例,证监会对共计33名责任主体开具了罚单,包括资产重组双方的实际控制人、高管、资产重组方的小股东。证监会认为其违背了信息披露并对其开具了罚单。而在北大方正系四家上市公司违规案件中,涉及被处罚的责任人近50名。

    近期,证监会对方正系四家A股公司超过一年的调查告一段落。方正集团旗下子公司方正证券、方正科技以及中国高科同时发布公告称,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而主要原因几乎均为共同的大股东——方正集团隐瞒相关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正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子公司北大医药也公告称,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被顶格处罚。

    目前,证监会对方正系旗下公司的4宗案件集中进行了听证、复核。据了解,该系列案件涉案主体多、链条长、手法隐蔽、持续时间久。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认为,证监会对中介机构的调查以及处罚是过去数量的多倍,这也是近期证监会执法监管的一个明显特征。“加大对保荐机构、会所等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力度以及违规处罚力度,是证监会抓住了资本市场的一个命脉,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甚至也有借力打力的作用。证监会监管中介机构,中介机构自然会遵守执业规则,更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种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与此同时,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顶格处罚情况激增。臧小丽认为:“2017年以来,证监会对不少违规者采取的均是顶格处罚,也就是说在《证券法》赋予的最大范围内对违规者予以惩处,以示惩戒。”

    今年,证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开出逾34亿元的罚金。同时,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而这也是迄今为止,证监会对于单个自然人罚没金额最大的一次。善以多手法操纵市场的资本“玩家”鲜言最终在重罚下无缘资本市场。

    “近期证监会的处罚力度空前严厉,如在虚假陈述案件中,虽然《证券法》本身设定的处罚不高,但证监会大多采取了顶格处罚的力度,充分表明了当前加强监管的明确态度,这个对于震慑违法净化市场也具有重要意义。”许峰认为。

    另外,证监会调查处理速度相比过去明显缩短。以最近给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雅百特、*ST墨龙最为典型,证监会对前者查处时间仅用了一个多月,而后者的查处时间也仅为三个月。此外证监会在匹凸匹、慧球科技等违规案件的查处上也快了非常多。

    “证监会的查处速度是跟投资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不仅行政处罚能够威慑违规公司,而且处罚后投资者可以跟进民事索赔,所以证监会提高查处速度是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最直接的有力保障。”许峰告诉记者。

    臧小丽表示:“证监会加大惩处力度,有利于提高违规者的违规成本,达到净化市场的功效。当然,对于虚假陈述这一种违规行为来说,证监会顶格处罚,也就不过区区60万元。几十万罚单不足以让违规者忌惮,但是在领取证监会罚单之后,更让违规者害怕的是众多投资人的索赔诉讼。”(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