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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制度流程形同虚设监管受质疑

    【40吨病死猪肉】40吨病死猪肉流进餐桌,案值达300余万元。又是临时工的责任?福建南靖县两名镇政府雇员“加工”病死猪肉近40吨,销往湖南广东等地,食品安全再次被国人关注,现在还有什么肉是可以吃的?那些法定的监督程序在哪里?

    40吨病死猪肉
    40吨病死猪肉

    在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

    这起事件的“亮点”,不光是犯案者中有政府雇员的身影,还在于他们本是承担对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处理的工作人员。油然而生的“商机”念头,让他们肆意妄为。

    为何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一个看起来完全不曾试图遮人耳目的病死猪加工产业,竟然没有得到查处?而真正让人忧心的是,为何一个人突然的“商机”念头,便能顺利地付诸实施?违法成本如此之低,让人难以置信。

    由此不难看到的是当地对这一行为全链条式的监管缺位。起码的常识是,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不应是两名政府雇员,就可以独立完成的。

    2005年,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等工作。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进行处理。

    那么为何这两位,可以轻易地捡到或买到各种病死猪?若说其中有“职务之便”,那么当地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何在?

    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居然就成了最大公害制造者,责任在谁?谁难脱干系?“林某红和吴某荣均为农民,林某红连字都不认识,他们如何能收购到如此大量的死猪?原来,这两人原本受聘于当地镇政府,负责在各自村里捡病死猪或到养猪户收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处理。”若果如前所述,那么,从中可以看出。

    其一,林某红、吴某荣文化素质低,不适宜代替政府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

    其二,镇政府在雇请工作人员时未进行严格把关,未发现受雇请者没有良好的道德意识,只有犯罪意识;

    其三,林某红、吴某荣开展工作后,镇政府没有严格跟踪监督;

    其四,有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据林某红和吴某荣交代,短短3个月时间,他们已经累计销售近40吨的病死猪肉。”如果监管到位,作案者能猖獗长达3个月时间吗?

    另外,按照2008年7月9日公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之规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过程,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并明确规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时,应当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0吨规模的病死猪肉,借以无害化处理流出南靖,那么这些法定的监督程序又在哪里?无论如何,作为病死猪肉流出地的南靖县相关部门,不可能置身事外。

    正因为制度流程形同虚设,应有的监管无从谈起,才最终使得本以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无公害处理”工作,异化成为了真正的“公害”。

    网友热议“40吨病死猪肉”:

    蒋小乙:央视既然要报这事,就别躲躲闪闪,一个劲把大众注意力引向不法商贩,对政府渎职只字不提。这样的报道到底是新闻监督,还是掩人耳目?

    Maggie-朱珠:鸡有禽流感,猪是病死猪,菜有剧毒农药,请问我们还能吃什么!

    奔天涯赴海角:我在想这些人就能保证自己吃的东西是安全的???这样你害我我害你,有意思吗?丧尽天良啊!

    小捷之旅:这些人良心早晚也得病死,难道没想过这些人自己的家人吃了会怎么样?我觉得应该判个死刑来震慑一些同样没良心的人。

    闽山羊:食品安全问题谁来保证?!现在只能靠自己啊,找块地,自己种菜,自己养鱼,自己养鸡,自己养猪。。。自己做有机农业,捍卫餐桌安全!捍卫自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