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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入市 借保值增值之名行“托市”之实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公积金入市准备工作已经提速,取得实质性进展。公积金入市,有人反对有人支持。有人提出质疑,认为公积金入市是借保值增值之名行“托市”之实。其实,笔者认为,公积金入市与否,应该保障个体选择权。

    公积金入市
    公积金入市

    近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此举表明住房公积金入市准备工作已经提速。

    事实上,推动住房公积金入市,证监会已酝酿多时:早在2011年年末,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就曾提出,将力推住房公积金入市;去年6月26日,证监会官员表示正与住建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了解,以住房公积金取代实物分房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通过建立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机制,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同时,有效规避了福利分房时代的种种弊病。如今,住房公积金已成为我国城镇居民“买房钱”的重要组成。

    公积金入市,有人直言其意义有二,一方面是为了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缓解市场资金面的紧张状况。不过,事情有这么简单吗?

    公积金入市,究竟是为了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而考虑入市顺便起“托市”作用,还是借着保值增值之名行“托市”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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