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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遭前妻设计被神经病院强拉医院喂药(3)

    对簿公堂精神病院被判赔钱、道歉

    去年9月,汪闻桦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非法收治正常公民,限制其人身自由80多个小时,并受到非人待遇,严重侵犯其人格权、人身权、身体权、健康权;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费用共40万元。请求法院判精神病院向他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被告辩称,他们是接到殷虹电话才接原告来治疗,殷虹向院方出示的户口本表明两人还在一起生活。而且他们的孩子也一起送原告来医院,妻子、儿女都签了《知情通知书》,符合医院相关手续。“病人”不积极配合治疗,打骂医护人员,为稳定情绪,才给其使用一些稳定情绪的药品。就之前的观察,还不能确定汪闻桦有无精神病。根据精神病诊治流程,只有送病人入院的殷虹签字才能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但她一直不愿出面。医院没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法庭认为,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目前我国并无法律规定精神病医院有将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强行收入院中治疗的权力。因此,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身体权和自由权。法庭确认,对形成本案纠纷,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人身损害受到的损失,符合有关规定,但40万元中超过部分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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