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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新闻:“校园贷”监管新规如何彻底清除不良借贷

    对话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

    法制网记者赵丽

    存量贷款业务如何解决

    记者: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制定退出整改计划。

    有业内人士表示,暂停网贷机构从事新增校园贷业务,只是说不能做增量,存量的借贷关系还是继续履约。各地方也在紧锣密鼓研究怎么推进文件落实,让网贷平台有序退出,而不是一下子彻底叫停。

    尹振涛:关于存量业务,相关监管规定是很明确的,存量业务肯定会继续开展。7月4日有关部门对“贷先生”App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贷先生”App公告从6月20日起停止校园贷,还在还款中的用户不受此服务关闭的影响,不需提前还清贷款。按照原协议规定按时还款即可。

    记者:在此前的跟踪采访中,我们也了解到,很多申请校园贷的学生都是使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还款。现在,根据规定,网贷平台应暂停业务,也就是大学生无法再借钱“拆东墙补西墙”了。

    黄震:“拆东墙补西墙”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应该,借款人应该了解这种借款本身就是有风险的。

    尹振涛: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还款,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也不是解决还贷的核心问题,不能说目前把现金贷的业务停掉了,学生借不到钱了,然后再来解决之前的风险问题。我觉得暂停新的业务,是要把老的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去化解,存量中合理的、能还上的,还要继续还。对于不能还款的,通过家长、学校、学生本身去解决,而不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去解决,我觉得这是最正确的方向。

    记者:在刚才的对话中提到,暂停网贷平台新发校园网贷业务后,对于存量业务中难以还款的,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解决,这些方法包括哪些措施?

    黄震:对此,银监会的文件也提出来,希望网贷平台能够做好退出的预案和应急的方案,要考虑到各种情况的处置,而不是简单地一停了之。

    关于一些学生可能没有还款能力的问题,这也需要学生努力去解决,不是说仅靠网贷平台给他提供“拆东墙补西墙”的权宜之计,不能把“击鼓传花”的游戏一直玩下去。这也是为什么要暂停的一个原因。

    尹振涛:我们要明确的是,真正解决实质问题的还是合理的校园贷业务以及合理的第二还款来源,同时还涉及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共同还款方式或合理消费习惯的培养,这才是真正解决校园贷问题的根本。

    “正规军”怎样发挥作用

    记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一方面暂停网贷平台的新增校园网贷业务,另一方面也鼓励商业银行回归校园。早在2003年,商业银行就已经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用卡业务。然而,由于当时较高的注销率、睡眠率和坏账率,这项业务在2009年被银监会叫停。我们也看到,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试水校园贷业务。

    尹振涛:现在,大学生的个人数据进入征信报告,信用评价将得到有效解决,这对商业银行开展校园贷非常有利。

    不仅如此,与网贷平台相比,商业银行开展校园贷的优势非常明显。譬如银行资金成本较低,能够提供较低的借贷利率;机构网点较多,便于提供服务和开展贷前调查;具有丰富的信贷业务经营经验;风险管理较为规范,不会发生暴力催收等。

    黄震:以往,商业银行在给大学生提供贷款时出现违约率或不良率,现在这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比如,以前,一些学生的信用意识不强,甚至有学生认为借款可以不还,现在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信用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以前联系学生比较麻烦,很多学生毕业之后就联系不上了,现在通信系统和互联网将学生联系在一起,借贷双方联系监督更加方便;现在的技术条件让银行对学生的信用状况、诚信水平有了更多的方式进行调查评价,对于借款主体来说有了更多的评价和风控手段;当前,对于大学生的需求和用款项目,银行可以通过场景金融等方式来判断借款目的的真实性和适当性。以前,大学生借款的理由是买衣服,但他可能喝一顿酒就把钱花了,现在可以在购买衣服这个环节提出借款申请,银行直接把钱打到服装店,通过供应链上下游来完成交易,这样就有可能控制借款的乱用。

    不良借贷问题何时根除

    记者:我们也注意到,经过多次整治,相当数量的校园网贷平台要么退出要么转型其他业务模式,但仍有些网贷机构未升级借贷模式,甚至以“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形式开展业务,不良借贷问题仍很突出。那么,今后如何界定正规校园信贷业务和不良校园贷?

    尹振涛:从业务本身角度来讲,最大的区别首先是利率,贷款利率是否合理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针对学生应该是低息的利率。第二个区别是便捷服务。校园贷应该体现一个针对学生的特点,包括针对在校四年的情况要有特别规定。我觉得,从校园贷的角度来讲,应该是在四年内有效的一种金融产品,这是从业务本质上讲。

    另外,从监管或者政策角度上来讲,正规和不正规也有很多区别。从现在新的监管规定来看,持牌机构才能开展校园贷业务,持牌机构当然不完全是指银行,还包括一些有备案、牌照或者由监管部门批准从事校园贷业务的机构,此类就是健康的。没有获得牌照的机构就属于不良的。

    即便如此,也不排除有一些非法公司不顾监管规定而开展相关业务。比如,目前监管机构把网贷机构的校园贷业务暂停了,但民间还有大量非法机构或者地下钱庄不顾监管规定,还是会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这种情况,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是让家长、学校注重对学生普及金融知识,让学生远离这些不良金融机构。

    黄震:我们现在说的校园贷,主要是指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借贷服务的活动,所谓的“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都在校园贷的范围之内。现在暂停的校园贷业务就包括以上类型,未持牌的民间借贷机构或者网贷平台都不能提供校园贷服务,不能为大学生提供贷款服务。

    记者:这项暂停校园贷的规定对借款平台的约束力体现在哪?从目前来看,一些平台仍然以各种名目向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服务。

    黄震:银监部门也在进行监测和排查,如果申请贷款者不表明学生身份,确实存在排查的困难。不过,贷款业务如果与就业、创业、培训等有关,还是带有一定的身份标识,通过网络技术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可以抓取到这些信息,可以分析出借款主体是什么身份、借贷平台是什么机构。

    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说完美无缺,只能说在倡导一种方向、在设定一条底线,如果有人违背了,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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