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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保证书案嫌疑人李怀亮被关12年被判无罪

    股城网讯:死刑保证书?什么是死刑保证书?河南的李怀亮被宣告无罪,意义重大。与赵作海等冤案纠正的原因不同,本案不是因为真凶出现或者死者归来,而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愿这是新的司法动向,即真正体现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不过,此前李怀亮被羁押12年,以及所谓的“死刑保证书”,还是令人感叹。

    被刑事拘留将近12年的河南省叶县湾李村农民李怀亮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到今年8月6号,如果李怀亮不被释放的话,他就已经被关押整整12个年头。2001年,李怀亮因涉嫌强奸杀人被羁押,先后历经有期徒刑15年、死刑、死缓三次判决,每次都因证据不足被撤销并仍被羁押。

    昨天下午五点半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并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怀亮无罪;二、被告人李怀亮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将被告人李怀亮当庭释放,现在闭庭。”

    昨天下午平顶山中院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李怀亮一案。法庭宣判后,李怀亮满脸泪水被法警带离现场。

    李怀亮案件引起关注有两个原因,一是李怀亮因涉嫌强奸杀人,先后历经有期徒刑15年、死刑、死缓三次判决,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并被羁押将近12个年头,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起“悬案”;二是因为一份“死刑保证书”,内容为平顶山市中院“承诺”判处李怀亮死刑,被害人母亲不再上访,签订的时间是2004年5月17日。

    平顶山中院院长解释“死刑保证书”

    并非与当事人的协议

    2001年8月2号,叶县邓李乡湾李村旁的沙河内发现女孩尸体,公安部门勘察为强奸杀人。8月4日晚上,李怀亮被警方列入嫌疑对象。8月7日,时年36岁的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拘留。从此,李怀亮的命运开始大起大落。先是这次15年刑期的判决,随后判决被平顶山中院撤销,并发回重审。继之,平顶山检察院介入此案,重新起诉到中院,中院2004年判处李怀亮死刑。这份判决于2005年11月被河南省高院撤销,理由是“证据不足”。2006年4月,平顶山中院再次作出死缓判决,当年9月被河南省高院撤销。

    这样,李怀亮案件此案在11年后,仍没有走完它的司法程序,警方对证据的“补充侦查”,6年也还没有结束,双方当事人都为自己叫屈。在前两年有媒体报道,这起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案件,出现了平顶山中院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死刑保证书”。

    昨天,平顶山市中院院长郭保振这样解释。

    郭保振:经过调查了解,所谓保证书是2004年5月17号本案被害人的父母写的,要求我们平顶山中级法院审理,并且要求重判被告人,原话叫做“最好判处死刑”的一个诉求表达。虽然使用了我们平顶山中院的办公用纸,但是它不是法院和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上面也没有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签字。在人民法院没有做出判决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对被告人定罪,所以也不可能在没有开庭审判之前,承诺被害人判处被告人死刑这样的保证。

    审判长: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昨天,该案审判长杨红卫昨天也对法庭为什么对李怀亮案作出无罪判决作出了解释。

    杨红卫:经查,公诉机关提供的物证与被告人李怀亮犯罪没有关联系,与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鉴定意见也存在矛盾,因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我们依法对李怀亮宣告无罪。

    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听到判决结果非常激动。

    王永杰:判决结果我认为是刑事诉讼法的胜利,是给李怀亮一个很好的机会。接下来我们作为律师,也可以配合有关机关来查出真凶。关于国家赔偿的问题,希望有关机关依法进行。

    李怀亮被关押12年:没尽到养老义务对不起家人

    庭审结束,李怀亮又被带到了他被关押近12年的看守所,在履行相关手续后,他将回到自己的家中。很显然,他还不是太适应一下子成为自由人的现实,更不敢回忆自己的经历。

    李怀亮:不好熬,在这里边关的时间长了,这脑子浑得很。

    如今,李怀亮家的老屋房顶上长满了杂草,三面院墙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倒塌,院子里杂草丛生,长时间无人居住。在屋内,陈旧的桌椅、床还摆在原来的位置,堂屋右侧的墙上,还挂着李怀亮两个女儿小时候的照片。据村里人讲,事发后,为了给儿子申冤,李怀亮的母亲2011年5月因劳累过度去世。李怀亮的妻子外出打工再也没有回来,家里撇下两个不到10岁的女儿。因父亲的事,姐妹俩经常遭到别人欺负,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在家,几年前姐妹俩先后嫁人。这些事,让在看守所里的李怀亮愧疚不已。

    李怀亮:没有尽到养老的义务,对不起我父母,对不起家里人。

    如今,李怀亮无罪释放,他要开始计划下一步的生活。但在昨天宣判之后,此案中受害者的家属却情绪激动,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难以接受。对于他们而言,如果李怀亮不是凶手,那么11年前,到底是谁强奸杀人,这个未解之谜又何时能够水落石出呢?

    网友热议

    还有多少冤假错案需要平反,太多的人因此失去自由甚至生命,他们的家庭从此不再有奔头,“浙江女神探”聂海芬、“死刑保证书”等事件层出不穷,看似搞笑,但几令你绝望。向一切刑讯逼供的警察,牵强附会判案,乱采用自由裁量权的法官宣战!还有,那疑似正义的“双规”......

    12年!什么概念?抗日加内战!一个人的战争!公民要发声!人民要公平。

    死刑保证书实属可笑,关押十一年方获无罪。法制不完善导致了受害者从一家变为两家。

    里面说嫌犯曾经被刑讯逼供,才承认杀人的,被判了15年啊,然后最近才被无罪释放。人生有几个15年啊,人家也是有父母、妻子和子女,一句对不起,一句无罪就可以让别人白白浪费了15年吗?我希望17以后能认真办理案子,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要做个好警察。

    公检法的问题我已经不想评价了,大家都懂。我奇怪的是,没人觉得这原告很恶搞吗?为什么咬定嫌疑人是杀人犯?不去为死者申张正义,而是像恶狗一样咬死一个算一个,这是干嘛呢?法律的主要目的到底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安定的,还是用来报复的?原告的目的到底是惩处真凶还是先杀一个解恨?

    各种真凶逃之夭夭,公检法有很大的包庇嫌疑!无辜冤枉的人这些年怎么过的,他的孩子是怎么长大的吖!他的亲人又是怎么熬过来的。荒唐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