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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保证书案嫌犯无罪释放 此类冤案还有多少?

    【死刑保证书案嫌犯无罪释放】死刑保证书案嫌犯无罪释放,此类冤案还有多少?昨天下午5点30分,“死刑保证书案”宣判,最终宣告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宣判后,死者家属悲愤交加,情绪激动,大声喊着“法院包庇杀人犯”,死者母亲的哀嚎声更是惊天动地。

    死刑保证书案嫌犯无罪释放
    死刑保证书案嫌犯无罪释放

    2001年8月2日夜,河南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湾李村13岁女孩郭小花遇害,同村的李怀亮被列为嫌疑人。多年来,虽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李却已被关押12年。昨天,李怀亮被宣判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

    据报道,被刑事拘留将近12年的河南省叶县湾李村农民李怀亮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到今年8月6号,如果李怀亮不被释放的话,他就已经被关押整整12个年头。2001年,李怀亮因涉嫌强奸杀人被羁押,先后历经有期徒刑15年、死刑、死缓三次判决,每次都因证据不足被撤销并仍被羁押。

    昨天下午五点半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并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怀亮无罪;二、被告人李怀亮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将被告人李怀亮当庭释放,现在闭庭。”

    昨天下午平顶山中院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李怀亮一案。法庭宣判后,李怀亮满脸泪水被法警带离现场。

    死刑保证书

    李怀亮案件引起关注有两个原因,一是李怀亮因涉嫌强奸杀人,先后历经有期徒刑15年、死刑、死缓三次判决,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并被羁押将近12个年头,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起“悬案”;二是因为一份“死刑保证书”,内容为平顶山市中院“承诺”判处李怀亮死刑,被害人母亲不再上访,签订的时间是2004年5月17日。

    审判长: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昨天,该案审判长杨红卫昨天也对法庭为什么对李怀亮案作出无罪判决作出了解释。

    杨红卫:经查,公诉机关提供的物证与被告人李怀亮犯罪没有关联系,与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鉴定意见也存在矛盾,因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我们依法对李怀亮宣告无罪。

    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听到判决结果非常激动。

    王永杰:判决结果我认为是刑事诉讼法的胜利,是给李怀亮一个很好的机会。接下来我们作为律师,也可以配合有关机关来查出真凶。关于国家赔偿的问题,希望有关机关依法进行。

    在昨天宣判之后,此案中受害者的家属却情绪激动,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难以接受。对于他们而言,如果李怀亮不是凶手,那么11年前,到底是谁强奸杀人,这个未解之谜又何时能够水落石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