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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岁幼女在校遭性侵 学校负责人为何不敢给个说法?

    【性侵幼女四川】四岁幼女在校遭性侵,实在是令人心寒。学校也如此的不安全。四岁幼女在校遭性侵,学校负责人为何不敢给个说法?

    四岁幼女在校遭性侵
    四岁幼女在校遭性侵

    “性侵幼女,还我公道。”今天,记者接到德阳市民爆料,称一名年仅4岁的幼女在四川德阳外国语学校遭遇性侵。为讨回公道,家长在学校门口拉起横幅,希望校方给一个说法。

    在学校门口,记者看到了一些家长正在为此事焦虑。“听说了这件事,我是专门来接娃娃回去的。”其中一位家长说,希望校方能尽快处理好此事,不然把孩子交给学校不放心。也有家长表示,要给学生转校。

    记者在德阳外国语学校门口采访了刚从学校出来的受害学生家长李先生。据他介绍,事情发生在上个月21号,发现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伤害。于是第二天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医院伤病证明显示:急性阴道炎,处女膜裂伤。

    “我们当天就向学校反映,并报案。”李先生对学校的处理方式极其不满,其他家长对此事很气愤,“都这么多天了,还没有个结果。”

    据了解,目前德阳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记者试图采访德阳外国语学校,但学校拒绝接受采访。

    近年儿童性侵犯案件明显上升。由于受害幼女不懂所受伤害的性质和后果是什么,不懂得应保存受侵害的证据,侵害行为给孩子以及家庭带来的屈辱和报案后反复讯问过程中带来的伤害,往往是家长不敢或不愿意报案的直接原因。这也给一些加害人以可乘之机,造成对被害人反复侵害。所以针对幼女的性侵犯案件发生率事实上更高。

    幼女受到性侵犯似乎又是个很少提及的话题,是因为我们自己呼吸的空气无比纯净,还是因为生在这个礼仪之邦我们难以启齿?

    事实上,在我们的周围,对幼女性侵犯的事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稀罕:1997年下半年妇联系统所接到的有关奸淫幼女的来信来访为135件,1998年上升到2948件,1999年高达3619件,2000年为3081件……湖南省妇联的统计则表明,有关幼女遭强暴的信访,占儿童保护类案件的31%。

    性侵犯由于发生地点隐蔽,罪犯对受害人要挟、恐吓,而且,受害幼女都在10岁以下,其所述不能作为证据,就构成了让罪犯有恃无恐的犯罪温床。年轻的父母常常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并通常认为孩子那么小,不会遭受性方面的骚扰,故而没有提防,缺少对孩子异常状况的观察,更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防止性侵犯方面的教育,最终酿成了恶果。

    性侵犯,尤其是暴力侵犯对于女孩子的最大伤害之一,就是破坏了对他人的信任,特别是当侵犯者是自己所信任的人时。从国内外的调查来看,85%以上的性侵犯都是当事人的邻居、朋友、亲戚、熟人或父母干的。女孩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感受到背叛。如果没有特殊的治疗,对他人的不信任可能会持续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