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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员取乐烧树苗面积32.99亩被停职并处罚一千元

    【烧树苗官员停职】烧树苗官员?官员为了拍照取乐,不小心烧树苗了,树苗面积32.99亩官员被停职并处罚一千元。大家要关爱小动物,爱护家园,珍爱树木,人人有责。

    烧树苗官员
    烧树苗官员

    股城网报道,1月19日,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张灏等一行4人在野外郊游时,为了拍照取景,张灏点燃荒草,不慎失火烧毁一农户树林。此事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引发热议。潢川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责成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

    2013年1月19日(周六)16时20分,潢川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弋阳办事处王香铺村易营组林地失火。接警后,潢川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失火处为该村民组蔡某的退耕还林地,起火原因为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张灏等4人到野外拍照时点燃荒草,造成未成林造林地失火,面积为32.99亩。公安机关经对双方当事人和证人询问,并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表明张灏等人没有纵火的主观故意。

    处罚一千元并停职

    1月19日,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张灏等一行4人在野外郊游时,为了拍照取景,张灏点燃荒草,不慎失火烧毁一农户树林。此事经报道后,引发热议。潢川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责成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从潢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经调查核实,过火面积32.99亩,毁坏胸径5厘米杨树903棵。目前,张灏已被处罚1000元,被停职,张灏等与受损农户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已到位。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过火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公顷(60亩)以上应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此规定,此案未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应立为林业行政案件。根据《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规定,潢川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对引起火灾的主要责任人张灏处100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责令张灏等人于2013年3月31日前对过火林地重新造林,并依法赔偿蔡某经济损失。

    现在,类似这种“烧树取乐”的毁绿事件并不鲜见。什么“大树进城”和“大树搬家”等,不也是一种“烧树取乐”?

    近日,各地正在大谈绿化品质,但都从绿化工程和城市美化角度解读,如种什么树,成什么景。其实,绿化品质中最重要的成分是人的品质,如果人心不“绿”,对树木花草没有爱惜和敬畏,即使做再大的投入,种再好再贵的植物,必定也是白搭,也不可能实现环境的绿化。

    那如何提高我们自身的绿化品质呢?

    要靠法律,使毁绿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现在,我们在这方面的法律并不少,也很严格,只要执法必严,能把毁绿人的脸吓“绿”了,环境中就会少一些毁绿。

    更重要的是靠教育,我们在大搞绿化的同时,别忘了在人们的心里也种一棵“树”,绿化家园时莫忘同时绿化人的心灵,绿化不能仅仅种草种树,还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爱绿护绿教育,在人们心中培育出绿化品质。只有爱绿护绿深入人心了,形成品质了,再加上有关奖惩条例的实施及科学管理,才能使草木郁郁葱葱。世界上绿化好的国家,其公民都有较高的绿化品质。

    这一点,是我们目前比较缺乏的。所以,当下,我们不仅要在种树上做大的投入,也要在绿化品质教育上做一些规划和投入,调动多种传播手段,全面普及“人与绿色”的生态及生存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