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38岁男租女回家发性关系致怀孕 赔3000元做人流

    导读:38岁男子租女友回家,双方戏假情真,竟然发生性关系。今年38岁的徐州人高某被父母隔三岔五地催结婚。遂发帖租女友回家过年。一女孩谢某为了赚钱便应聘了,可是两人却发生性关系,而且还怀孕了。最后,38岁男子高某赔偿3000元,给“女友”谢某做人流手术。

    七嘴八舌

    @陈胜:正所谓,男女共住一室,男方必有损失,这应验了,不见了3000元。

    @黉舍:那个女的也是的,做人流手术应该先咨询那个男子才对,毕竟他都38岁了,可能希望有一个孩子在身边呢。

    @林碧:他们两个发生性关系,可以说是自愿的,怀孕又能怪谁呢?如果那个女人不喜欢男子,为何要跟他上床呢?如果喜欢他的话,为何还要做人流手术呢?将就走在一起不是很好吗?

    @茗士福人:这事要怪谁,我觉得男方不必要赔偿女的!

    今年38岁的徐州人高某在家里算是剩男,一直在浙江打工。为此,父母隔三岔五地催高某结婚。见实在无法推诿,高某遂骗父母说在打工时找了一个女友,春节就带回家给父母瞧瞧。

    去年春节前,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只好发了份“高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帖子。看到帖子后,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了赚钱,便应聘了。

    38岁男子租女友回家
    38岁男子租女友回家

    在高某家过年期间,两人同居一室,彼此无法控制对方的吸引,很快便越过了“雷池”。几天后,谢某拿到了酬金。高某也继续外出打工,两人各奔东西。几个月后,谢某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只好做了人流手术。但是多次电话联系,高某却表示拒绝承担任何费用。今年春节前,得知高某回家,谢某找到了高某,但对方态度还是如初。

    无奈之下,谢某到徐州鼓楼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2013年2月16日,该中心工作人员解到相关情况后,当即予以受理,告知男方高某对方怀孕并且人工流产是彼此的共同行为所造成,如让谢某独担后果,显然很不公平,即高某难辞其咎。最终当场达成协议:高某应承担一半以上3000元的赔偿责任。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