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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晓保洁员砍死同事的过程 仅为了生活中的琐事?(3)

    回答必提及平日矛盾

    昨天的庭审过程中,朱红青几乎在回答每一个问题时,都要絮絮叨叨地扯到她同李某之间的恩怨,从买菜欠下的一元钱,到李某把裤子挂在自己床头以及加班干活谁多谁少。法官和公诉人不得不多次打断并提醒她。

    随着审判的进行,朱红青的情绪越发激动。开始时,朱红青经常以“我不识字”、“我啥也不懂”来回答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而到了举证阶段,对于公诉人出示的公安人员、医护人员以及现场勘验和鉴定结论等证据,朱红青均表示不承认,并称:“假的,他们说的那些都是假的,作假证。”

    检方认为,朱红青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建议判处其死刑。最后陈述阶段,朱红青又花费了两分钟的时间陈述了自己和李某平日的矛盾后,哭诉道:“我拿良心讲,我不想杀她呀,是她一直不容我呀。”

    单位自称不承担责任

    昨天,李某的家人将李某供职的保洁公司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被告,要求其和朱红青一同承担赔偿责任。保洁公司的一位主管曾作证称,知道李某和朱红青平日关系不好,二人都曾找领导告过对方的状。

    李某的家人认为,保洁公司明知二人产生矛盾,但没有及时解决,才导致了惨案的发生。对此,保洁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案件并非在工作时间发生,公司不存在管理失当,且公司在事发后已为李某家人垫付了一定的费用,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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