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银行卡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1。按照产品累计分类:(1)中银系列信用卡、长城系列信用卡的普卡、金卡、钛金卡产品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计1分(国航知音中银信用卡除外);(2)白金系列信用卡、无限信用卡、长城钻石信用卡、长城世界之极信用卡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交易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计1分,其他国家和地区双倍积分。
(3)长城美国运通私人银行信用卡在中国境内、其他国家和地区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积2分。
(4)国航知音中银信用卡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计1。5分(其中1分作为“前程万里”计划自动兑换为国航里程,0。5分累计至本人名下交易积分账户中)。
(5)持汽车卡(包括长城环球通爱驾汽车信用卡、沪通卡、中银速通信用卡、中银辽通信用卡)在全国任意加油站(商户的MCC为5172、5541和5542的加油类商户)交易消费1元可获0。5积分。
(6)长城企业公务卡每消费25元人民币累计1分;财政公务卡、长城单位卡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计1分。
(7)中国移动信用卡白金卡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交易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计1。5分,其他国家和地区双倍积分。
(8)所有具有积分自动兑换功能的信用卡(例如航空联名卡、携程联名卡等),其消费积分(除特别说明外),将于每月账单日自动兑换为相应合作机构的产品或服务(例如航空里程、携程礼品卡等),兑换比例以联名卡规则为准;其营销积分不会进行自动兑换,持卡人可通过中行积分兑换渠道进行主动兑换,兑换规则以积分兑换渠道公示为准。
以上信用卡消费不足1元不累计交易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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